郭敬明剽窃不道歉 法院强制执行公开判决书
作者:徐力 文章来源:新京报 更新时间:2006-12-16


《中青报》昨日刊登的法院“公告”

    本报讯(记者曹雪萍) “郭敬明抄袭庄羽案”判决昨日“告白天下”。因郭敬明始终未执行公开道歉判决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草,并在13日的《中国青年报》以“公告”形式刊登了判决的主要内容。郭敬明对此仍表示和从前一样,愿意赔款,不愿“刊登道歉书”,庄羽则表示这在意料之中。

  庄羽:公告向公众重申真相

  今年5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,认定郭敬明所著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对庄羽的《圈里圈外》构成抄袭,并终审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、精神损失1万元,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公开道歉。但郭敬明至今拒不道歉。

  据了解,“强制执行”是一直没有得到郭敬明道歉的庄羽主动向法院申请的,庄羽前日已得到法院通知,将强制性地在12月13日的《中青报》上以“公告”形式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。但庄羽说,这个判决内容的“公告”是法院写的,“费用由郭敬明出”。对于这个历时三年的官司以“强制执行的方式”尘埃落定,庄羽表示在意料之中,她说:“尽管赔偿我都按时收到了,但一直希望郭敬明能道歉,事实上,也不只是我一个人希望能听到他道歉的声音,而公告的意义正是再一次向公众重申真相。”她还表示这三年的官司让她精疲力尽,她更希望自己被人关注是因为作品而不再是这样的事件。目前她正在全力投入创作,写作一个以“寻找”为主题的小说。

  郭敬明:我的态度早说得很清楚

  此前,“抄袭案”判决不久,郭敬明就在博客上声称,愿意赔款,但就是不愿“刊登道歉书”。昨日,郭敬明接到记者电话时再次强调:“关于我的态度,早在博客上说得再清楚不过了,这件事已经过去那么久了,我不想再提这个话题了,真不知道有些人是出于什么目的,反反复复地说这件事,要到什么时候呀?”

  新消息:庄羽称外地还在卖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

  庄羽昨日还告诉记者,虽然公告里注明了“郭敬明、春风文艺出版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《梦》一书的出版发行”,但她在外地的书店还看到《梦》在销售。就此事,春风文艺出版社方面表示,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即停止印刷该书,也通知所有的书店停止销售该书,至于外地书店是否还有书在卖,不得而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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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录入:若溪    责任编辑:若溪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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